關于印發《常州市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清單》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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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轄市、區安委會,市安委會各成員單位:
為進一步明晰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,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,強化主要負責人、安全管理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,加強安全管理,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發生,市安委會依據《安全生產法》、《職業病防治法》、《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,制定了《常州市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清單》,現予印發,請督促本地區、本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認真落實相關法定責任。 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 2016年10月10日
常州市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清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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